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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
2008-9-27 9:51:16    政策法规科
  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进一步做好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实施前的宣传工作,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 
一、指导思想
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,以各级关于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相关法规为依据,严格落实法规要求,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,推进机关依法、公正、高效行政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推动全市商务暨招商引资工作又快又好发展。
 
二、宣传内容
  重点宣传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的立法精神、重要意义,突出宣传与人民群众利益、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、行政公开的程序等。
 
三、宣传时间
  2008年9月—10月
 
四、宣传对象
  局机关干部职工、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。
 
五、组织领导
 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,经研究决定,成立邵阳市商务局行政程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马道旺同志任组长;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尹显武同志任副组长,政策法规科科长杨立华、办公室主任向健生、机关党委副书记张瑞林、电子商务科副科长李晶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杨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李晶同志兼任信息联络员。
 
六、宣传方式与措施
  (一)宣传方式:
  1、9月份起,每周二下午安排集中学习,由局领导进行专题宣讲;
  2、9月26日前,在商务局门口悬挂横幅,张贴标语;
  3、利用本级开设商务网站开设宣传专栏;
  4、借助市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;
  5、组织下基层进行集中宣传。
  相关措施:一是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“双文明”目标管理考核范畴,加大督导力度,促进活动开展。二是加强学习考评,严格请假制度,确保集中学习的成效。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,将活动开展成效与各科室负责人的政绩考评严格挂钩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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